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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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0-12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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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项,离婚协议书必须明确当事人自愿离婚意向和子女养育、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的意见。
最高人民法院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(2)第9条,如果男女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后悔财产分割问题,变更或取消财产分割协议,法院应当接受,法院审查后财产分割协议签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约》时,如果没有发现欺诈、胁迫等情况,应当依法驳回,并提出当事人的诉讼要求。当事人可以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提出变更或取消(变更离婚协议)。胁迫。如果以丧失公正性为由申请取消离婚财产分割,就无法得到支持。失去公正性并不是取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理由。
1.户口本原件、身份证及复印件。
2.双方各自的申请报告。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各自陈述离婚意愿及原因。
3.双方达成的《离婚协议书》,需要写明双方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、债务等问题的处理达成的一致意见。
4.双方的《结婚证》(二份)。
5.双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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